时间退回到2006年10月,谢某被“香港耀腾公司”总经理江某任命为该公司驻宁波设立办事处首席代表,每天坐在办公的地方喝喝茶,就有5万元台币,约1万人民币的月收入,风光无限。

  办事处的主要工作是帮菲律宾的财团公司采购汽车、摩托车配件以及小五金产品,为此谢某等人还招聘了近20名刚毕业的大学生,每天利用互联网寻找生产厂商,洽谈合作。

  在“香港耀腾公司”和生产厂商签订的购销合同中有这样一条“特别约定”:生产厂商先把货运到指定仓库,待货运抵菲律宾马尼拉港后45天付款。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样的约定对生产厂商来说,无疑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可就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2月7日谢某出逃前,就有41家生产厂商和“香港耀腾公司”签订合同。

  宁波的市场不足以满足“香港耀腾公司”的胃口,之后该公司又在义乌设立办事处,以同样的手段,和近300家生产厂商签订购销合同。

  民警说,以宁波为例,“上钩”的都是小企业,他们急于开拓市场,以此来缓解生存压力;而且每笔合同的金额不算高,多在10几万元,被骗最多的也只有26万余元。

  “办事处有正规的工作场地,有听起来完整、合理的说辞,而且又拥有‘台商’的特殊身份,所以在谢某潜逃前,没有一个企业主起疑心。”民警说。

  一直到2007年2月7日,办事处的业务员发现怎么都联系不上谢某,才通知各合作的生产厂商,大家伙儿才意识到被骗了。

  短短三个月,300多家企业上当,仅以每家被骗15万元计算,谢某伙同江某等人敛财就高达4500余万元。可为何七年后再现“江湖”的谢某看起来如此潦倒?

  今年62岁的谢某,曾经是一名油漆包工头。据他自己交代,来宁波之前,台湾当地房地产不景气,连带他这个“下游产业”也受影响,收入锐减,还欠了一债。

  “当时是江某帮我还了一部分债,还给我介绍了这个‘发财’的机会。”谢某说。

  尽管敛财不少,可最终分到谢某手里的只有200万台币。听起来是个挺大的数目,其实不然。民警说,这次陪谢某一起到昆明的女子是他的“红颜知己”,原先是卖鸡的,月收入也有20万元台币。

  拿到手的钱还了债,所剩无几,谢某在过去这七年的生活过得并不如意。每次和朋友出去吃饭喝酒,都因为囊中羞涩,没有一次是他付钱。

  民警说,谢某在被送到看守所后,进行身体检查,身上穿的内衣裤都已经是破破烂烂,“感觉用手一碰,就会碎成布条。”

  时隔七年,冒险入境,谢某原本是想东山再起的。他的哥哥退休后,从退休金中拿出30万元人民币,想要投资开自助洗衣店,他便自告奋勇来“打前战”,没想到还得先为七年前欠下的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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