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档案架搬迁服务招标

日期:2023-11-20 10:45:58 / 来源: 爱游戏在线官网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的详细的细节内容通知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谈判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从谈判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3日为止,每天8:30-12:00,13: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前二楼221室。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谈判活动。

  5、集中踏勘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1号7楼会议室,时间:2016年11月24日9时10分至9时30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供应商”是指参加谈判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3本次采购评审咨询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具体参照苏财购[2016]48号文件规定,请供应商予以关注并核算到总报价费用中。二、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谈判代表签字。

  6.5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线、响应文件的组成

  7.1供应商应该依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通过你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别的部分组成。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3)第一章谈判邀请中 3.1 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文件;(4)※第一章谈判邀请中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别的条件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6) 合同草案条款;(7) 供应商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谈判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谈判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另外的费用等。

  (4)经谈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7.5响应文件的别的部分。别的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出示的其他相关文件。

  9.2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10.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10.2谈判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1、谈判程序11.1谈判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1.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谈判机会。

  11.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1.4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1.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能够准确的通过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6)采购人需求出现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够满足需求等。

  13.1谈判小组对质量和货物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按评定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优劣顺序排列,并确定价格最低、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最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3.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1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13.4 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3.5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签订合同15.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5.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15.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5.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能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5.6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允许超出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6.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代理公司。17.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觉得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或可能受损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包括座机、手机、传线)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7.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提交响应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17.4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与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机密。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8.1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9.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9.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19.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照未实质性响应处理。3、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

  (一)考虑到搬运项目人员的安全性,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搬运过程中人员的工伤及其他意外情况的发生,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搬运安装期间如在路途中损坏和遗失,由中标供应商照价全额赔偿。(六)安装期间,如发现有部分档案架缺少零备件及螺丝等其他五金配件,应及时补上,不得随意调换和丢掉,甚至是故意破坏掉,如发现将重罚。

  (七)供应商须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搬迁队伍做好协调措施,保障本次搬迁工作同步顺利进行。

  (八)投标供应商从事过档案搬迁工作,有档案搬迁经验、人员稳定的搬家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所报价格是投标供应商完成所有拆卸、安装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搬运、安装所需的配件及其运输、人工、保险、拆卸、安装、税金等搬迁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

  (一)搬迁工作人员要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日程与时间安排,严格遵守现场的相关规定,听从统一指挥,各种作业人员证件齐全。

  (三)严守各项操作规程,加强考核,所有搬迁物品严禁野蛮装卸,防止各类人为事故发生;同时搬迁过程中,做好台帐,保证物品的安全。(四)文明操作,及时清洗整理现场。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待项目经验收合格,由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付清。

  (二)服务方案、服务的岗位设置、部门职责、操作流程、各类规章制度及针对所做的研究方案等。

  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另外的费用等。

  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如果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代理机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品质衡量准则,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够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1、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1、因服务的质量上的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检验确定。符合规定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品质衡量准则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谈判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谈判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内容。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谈判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7、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照中标金额的1.5%支付给代理机构,(还有评审咨询费)该费用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谈判,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 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经谈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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